市场监管总局通报626批次不合格产品 涉婴幼儿服(2)
(六)电磁灶。抽查了4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电磁灶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辐射骚扰。
(七)电热毯。抽查了10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电热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生产,5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66批次产品中,有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重点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八)电热暖手器。抽查了4个省4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电热暖手器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54批次产品中,有3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5%。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九)LED控制装置。抽查了5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LED控制装置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重点对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保护接地装置、防潮与绝缘、介电强度、异常状态、结构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异常状态。
(十)电热水壶。抽查了5个省41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电热水壶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接地措施。
(十一)室内加热器。抽查了6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等。
(十二)中密度纤维板。抽查了15省(区)134家企业生产的134批次中密度纤维板产品,其中3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1%。重点对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
(十三)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抽查了21个省(区、市)220家企业生产的220批次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产品,其中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重点对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弯曲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电气性能等6类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压性能(载荷、卸荷)、冲击性能。
(十四)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抽查了24个省(区、市)220家企业生产的221批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发现3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6%。重点对、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铅限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密度、壁厚、断裂伸长率、铅限量等。
(十五)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了11个省(市)197家企业生产的197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其中3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2%。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金属污染物析出、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等。
文章来源:《化学通报》 网址: http://www.hxtbzzs.cn/zonghexinwen/2021/0226/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