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与大股东利益输送基于中泰化学的案例(2)
2.公司股票的市场反应。根据信号传递理论,资本市场上的公开信息向市场发出了不同的信号,进而影响着市场投资者的判断,最终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本文选取业绩不达标情况公告日(2018年3月6日)、2017年度股利分配宣告日(2018年5月11日),采用事件研究法,使用市场调整模型计算事件窗口期的CAR。据此判断市场对于事件的态度。①公告业绩情况的市场反应。中泰化学于2018年3月6日公布新疆富丽达及金富纱业业绩完成情况,本文选取事件公告前后5日作为事件窗口期,通过市场调整模型计算得出事件窗口期的CAR变化情况。中泰化学在发布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达标的公告前几日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急剧下降,可能存在市场上对新疆富丽达和金富纱业业绩未达标消息的泄露。整个事件窗口期获得累计为负的超额收益率,说明标的公司业绩未达承诺时的利润对于市场来说是利空消息,市场对业绩承诺未达标这一事件持消极态度。而大股东可能提前预知这一业绩变化,于股价高位就开始累计减持套现。那么为业绩承诺不达标买单的便是中小投资者。③上市公司高股利分配的市场反应。吕长江等(2008)认为上市公司派发股利的市场反应代表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满意程度。基于此,本文通过计算股利分配这一事件窗口期的CAR,分析市场对上市公司高股利现金分配的态度。中泰化学在公告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股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由正变负,股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大幅下跌并持续为负。这说明,市场对中泰化学现金股利分配持消极态度,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虽然董军、李若山(2008)认为现金股利分配可以缓解代理问题,约束管理层过度投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就中泰化学这一案例来看,现金股利分配反倒成为大股东利益谋求更高收益的工具。
三、结论与启示
1.结论。本文通过分析中泰化学并购中的业绩承诺,得出大股东以业绩承诺为契机,获得低价对价股权,以做出业绩承诺拉升股价,在标的资产业绩下滑后巧妙利用市场时机在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噪声”下累计套现,以及通过股利政策等方式获得高额回报。通过对中泰化学这一案例的分析结果来看,大股东做出的业绩补偿很可能成为其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和手段。另外协议中的现金补偿条款也是“隧道挖掘”的原因之一。饶艳超、段良晓等(2018)也支持这一结论。
文章来源:《化学通报》 网址: http://www.hxtbzzs.cn/qikandaodu/2021/0507/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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